四川出台人社政策支持芦山灾后重建

admin 732 2022-06-27


为支持4·20四川芦山强烈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意见》,出台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切实开展失业救助、给予社会保险政策扶持、实施人事人才政策倾斜4个方面18条措施,保障灾区群众就业及社保权益。

《意见》提出,灾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失去耕地和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城乡劳动者等,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灾区零就业家庭***少1人实现就业;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期间,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为单位1%、个人0.5%;对因灾无法恢复生产经营,经法院或有关部门依法宣告破产、关闭的企业欠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在按***有关规定使用破产财产清偿后,不足部分按照有关规定核销。

《意见》还对灾区公务员招录给予政策支持。2013年下半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对受灾严重的县 (市、区)考生免收笔试考试费。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的人员报考四川省公务员时,按现行加分政策予以加分。(记者 赵祥昆 通讯员 赵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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