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每年什么时候更新?社保政策有哪些变化?

知梧 956 2022-10-18


本文关于社保政策每年什么时候更新?社保政策有哪些变化?

每年的7月,都是社保政策频发的月份。就在前几天,北京发布了本市2020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失业保险金。就在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知。

都是利好消息,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北京市公积金再出新规,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将面临罚款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其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行为,经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位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用人情况以及工资、财务报表等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资料的行为,视为违反《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管理中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可以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被处罚, 从轻处罚 的具体情形为以下几种:单位自管理中心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可按照处罚基准降一档予以处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处罚标准。
从重处罚 的具体情形为以下几种: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已被处罚,再次出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管理中心按照最***处罚标准从重处罚。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按照***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1)与缴费年限挂钩。2020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65***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70***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75***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5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例如:吴大爷,80岁、缴费年限40年,基本养老金为5300元/月。

今年调整,吴大爷每月共增加315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5615元/月。

四、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

(1)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目前,北京市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

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75元;1945年9月3日***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45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420***450元/月。

(2)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和调整标准进行调整,并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0年北京市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

北京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每人每月增加20元。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

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0年1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20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达到83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745元。

2020年1月1日起新增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2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35元。预计7月底前发放到位。

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逐年进行了调整。2020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具体如下:

1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2
调整一***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20元,二级伤残390元,三级伤残360元,四级伤残330元。
3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4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5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6

因生活护理费计发基数暂未公布,待公布后另行发布。

本月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11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2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11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1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4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7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897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925元。

此项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暂缓调整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北京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共同研究,2020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

适用于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2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4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56元。

上述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政策每年什么时候更新?社保政策有哪些变化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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