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政策

admin 579 2022-10-18


市人社局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政策

为全力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出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政策的实施细则,缓解用人单位资金压力,确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一是鼓励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平台“不见面”缴费。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等9种互联网平台,线上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避免人群聚集。

二是适当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用人单位全程通过“不见面”方式,办理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报备承诺手续。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沟通社保经办机构后,从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填报《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情况报备表》,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情况报备表》后,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反馈报备结果,并进行相关经办操作。

三是确保逾期缴费期间职工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用人单位逾期缴费期间,职工可以后延办理退休,未来补发养老金,也可以通过“不见面”的方式,按照现有缴费权益预发养老金,补缴后将差额部分补发;职工垫付的医疗(生育)费用,医疗(生育)保险按规定补报销,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转;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医疗费,补缴后补发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确实无力垫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可先行办理住院联网结算。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好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同时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监测,确保基金支付能力,为我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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