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妊娠登记程序

admin 885 2022-10-20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妊娠登记程序

【办理登记时需携带的材料】

1、在医院办理妊娠登记:社会保障卡。

2、在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①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章);

③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试验化验单;

④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登记流程】

已婚参保人员应于怀孕后10周内,在本市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人工流产或药物流产前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或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

【办理时间】每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计划生育手术妊娠登记可以在医院联网办理妊娠登记且无须打印《妊娠登记表》,但必须在登记医院实施手术并联网结算医疗费用。

2、凡未办理妊娠登记手续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摘自:2014年4月24日《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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