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保障慢性病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admin 646 2022-10-21


我市全力保障慢性病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用药管理,保障慢性病参保患者用药需求,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部分慢性病参保患者处方用量使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针对特殊人群的用药情况,适当延长慢性病参保患者处方用量和取药期限。 一是规范处方管理。医保服务医师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处方管理规定开具处方,对于部分慢性病、老年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医师注明理由可适当延长处方用量。 二是明确具体药品。糖尿病患者使用的降糖类药物、高血压患者使用的降压药物、肝肾移植术后使用的抗排异药物、精神病患者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可以适当延长取药时间。 三是量化用药天数。符合条件的患者在门诊(含门诊特定疾病)使用规定种类的药品,可开具15***30天用药量的处方。 四是加强监管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师处方行为管理,适情合理用药;市社保中心做好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药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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