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用人单位申报缴费需要注意哪些?

admin 579 2022-10-22


年初用人单位申报缴费需要注意哪些?

年初集中申报缴费高峰期,社保中心温馨提示用人单位:

1、凡已填报《2020年度缴费基数名册》的,(以下简称《缴费名册》),社保各分中心会依照市人社局公布的缴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由系统自动生成职工及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用人单位不需要另行申报。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的,分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以您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110%确定缴费基数并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所以提醒您一定要及时填报《缴费名册》呦!

3、机关事业单位应按国务院规定的纳入缴费基数的工资项目,申报编制内工作人员上年度月均工资。不要忘了噢,补发的工资收入,也要计入相应年度的缴费基数啊!

4、应用网申结算的,用人单位应在网上申报前,先在网上确认《承诺书》各项内容,再提交申报信息后,可不再报送纸质的《缴费名册》及《承诺书》。

5、采取临柜方式申报的,分中心会依据单位盖章确认的《缴费名册》及《承诺书》生成缴费基数,打印《综合业务处理单》,相关材料留存归档。

给各单位提个醒:

用人单位在《缴费名册》年度申报后3个月内,一定要完成职工本人对《缴费名册》签字认可工作,以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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