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打破户籍藩篱实现全民公平医保制度(东莞医保改革)

admin 838 2022-06-28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地处改革前沿地的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经历了近二十年的探索发展,不但率先建立并实施了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而且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

“不管是外来打工者、农居民、机关干部……我们都公正公平地用一个制度来覆盖,采取统一缴费、统一待遇。”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梁冰向记者介绍说,新政实施后,终于实现了“人人都能公平地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

今年25岁的韦先生,来自广西田东,在东莞工作了3年多,现在南城一家工厂上班,2013年11月因右脚骨折入院治疗,总共花费了10.38万元医疗费,按照医保政策报销了7.25万,实际报销比例达69%。原本为这次医疗费一筹莫展的他松了口气,他表示,没想到平时只缴10来钱的医保发挥了这么大的作用,为这次治疗承担了大部分的费用,大大地减轻了自己的经济压力。

2013年10月,东莞推出了由基本险、补充险、大病险构成的医保制度,率先实现用一个医保制度覆盖所有人群,医保制度改革正式走向“公平全民医保”。“基本险”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社区门诊发生基本医疗费,基金按70%核付,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最高达20万元/人年,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最高可报销100%。“补充险”在参保基本险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或个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可自主选择多层的补充险,满足群众更高的医疗保障需求。这部分险种自愿选择,并不强制参加。“大病险”则是充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节余,免费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建立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在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上不区分城乡居民和职工,一视同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5万元,约相当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纯收入80%,可为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定为30万元,使参保人的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到50万元。

此次改革标志着东莞全民公平医保时代已经开启, 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通过打破企业经济性质、用工形式、户籍及居民身份界限,将全体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等一并纳入社保覆盖面,实现了所有参保人同缴费、同保障,享受相同财政补贴,使制度更加公平、保障更加有力,保障了东莞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实质性公平,更好地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同时,通过丰富和发展了多层次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满足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的差异性医疗补充需求,符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促进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3年10月5日出院的东莞某进出口公司的李女士享受了新医保政策的利好,其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而入院治疗,共花费了20.5万元医疗费。在未实施新政策前,李女士按医保政策只可享受10.5万的报销费用,实施医保新政策后,按新政策李女士享受了14.8万余元的报销费用,个人自费金额从近10万元降到5.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从51%提高到72%。

据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2013年12月底,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618万人。2013年,社区普通门诊结算1008万人次,次均费用为73元/人次,实际报销比例65%;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现场结算人次26.83万人次,住院次均费用11943元,实际报销比例达71%。2013年10月***12月,全市共有1.5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含意外伤害),大病保险资金共支付1.0亿元。其中1.1万人次享受大病医疗待遇,大病保险资金支付0.5亿元,享受大病待遇的参保人报销比例提高 10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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