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admin 588 2022-10-23


关于申报2017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引导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序开展,搭建技能比拼、技术创新、技艺展示的平台,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3〕61号)规定,现就申报2017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竞赛级别

市级一类竞赛为全市性、跨行业(系统)的竞赛活动,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并申报;市级二类竞赛为单一行业(系统)、企业集团、行政区的竞赛活动,由有关行业、企业集团或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组织并申报。

二、申报竞赛主体

申办竞赛的主办单位应当为区人力社保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四)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五)具备竞赛所需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三、申报竞赛职业(工种)

每年市级一类竞赛原则上不超过20个、市级二类竞赛不超过80个。各部门、单位申报一类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不超3个,申报二类竞赛不超过4个。申报竞赛的职业(工种)应当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一)技术技能水平较高、通用性较强、从业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的职业(工种);

(二)发展迅速的新职业;

(三)确定为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的职业;

(四)《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目录》涵盖的职业。

举办竞赛的职业(工种)应具有***职业标准,并具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资格。原则上同类型、同职业(工种)的竞赛活动在两年内不重复举行。

四、有关要求

(一)在选择竞赛职业(工种)时,要与做好第45届世界技能竞赛全国集训基地的申办准备工作相结合,优先考虑我国参加世界竞赛的项目(世赛项目见附件5),借鉴世界技能竞赛“公开、开放”的模式,增强和扩大社会影响力。

(二)原则上***已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职业,不得再申报竞赛职业。

(三)申报单位应当填报备案申请、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备案表(详见附件1-4),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报送***天津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综合科(南开区迎水道47号B座416),逾期不再受理。各单位申报的2017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由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审核确定后,下发2017年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竞赛项目经费补贴。

联 系 人:段 静

联系电话:23662023

附件:1.竞赛备案申请模板

2.竞赛实施方案模板

3.竞赛技术纲要模板

4.职业技能竞赛备案表

5.我国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项目目录

201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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