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推出四项社会保险扶贫举措

admin 607 2022-10-23


本市推出四项社会保险扶贫举措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文件精神,2018年4月1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津人社局发〔2018〕16号),决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其中涉及医疗保险方面的内容如下:

完善社会保险扶贫政策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政策。重度残疾、低保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各类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困难群体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依次享受基本医疗、居民大病和医疗救助三项待遇,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一站式”联网即时结算。

二是生育保险扶贫政策。依法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减轻农民工经济负担。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加强社会保险扶贫保障措施

一是推进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要深入困难群体的家庭,农民工集中的单位和岗位,重点摸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和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参保信息,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积极主动开展参保登记及缴费等经办服务工作。

二是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加强经办窗口作风建设,简化优化流程,推进标准应用,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保险业务进驻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并向移动应用等其他公共服务渠道延伸。到2020年实现“互联网+人社”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打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公平普惠便捷、规范安全高效的经办平台。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人力社保官网、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社会保险政策特别是扶贫政策宣传,结合实际制作宣传画、宣传册、公益广告等各类宣传材料,下发到街镇、行政村和社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让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力度。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加强工作调度,防范廉政风险,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扶贫政策不落实、廉政风险防范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纠正,确保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意见》强调,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是提升社会保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途径,是人力社保领域聚焦精准扶贫的又一个实际行动。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紧紧围绕扶贫工作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摘自:2018年5月31日《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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