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复查登记问题

admin 838 2022-10-23


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复查登记问题

一、案情

赵先生2012年2月查出患有糖尿病,在本市糖尿病指定鉴定机构进行了门诊特殊病鉴定和登记,当时被告知登记有效期为2年,现在有效期将***,不知何时进行重新登记,于是赵先生拨打12333进行咨询。

二、案例分析

根据《关于急诊医疗费报销和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重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76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经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机构鉴定,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确认的门诊特定病患者,除医保监督检查机构认为需要复鉴的外,不再通过复鉴重新登记确认其门诊特定病种资格。”根据上述规定,赵先生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鉴定登记2年有效期将调整为长期有效,除非医保监督检查机构认为其需要复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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