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代缴机构(杭州正规代缴社保公司)
746
2022-10-24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待遇
一、案情
王先生2010年8月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他听邻居说现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于是拨打12333咨询是否有此规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二、案例分析
2009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9]46号),该文件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个人不缴费。
根据这一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51号),文件规定: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申报工作,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应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次日起开始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医疗、门急诊医疗和大额医疗救助待遇,不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失业人员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时,同时向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社保卡申请,凭社会保障卡就医。
因此,王先生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需要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如果他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应同时向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社保卡申请。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