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通报四起医保违规案件

admin 641 2022-10-24


本市通报四起医保违规案件

今年以来,市医保监督所已经累计处罚了3家医疗机构,分别为:天津市蔡仁堂大药房、天津河西宜康医院、天津爱心医院。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行为,2017年5月,市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对天津市武清区大良医院等四家存在医保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罚。

一、天津市武清区大良医院

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0986.00元(该单位已于调查过程中将骗取的医疗保险金退回***市社保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骗取金额2倍罚款。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七二医院

存在伪造、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行为,骗取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168564.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罚款。

三、天津金鑫医院

存在办理虚假住院的违规行为,骗取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3107.1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4倍罚款。

四、天津和平香榭中医医院

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规行为,骗取基本医疗保险金支出26501.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3倍罚款。

摘自: 5月25日 《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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