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admin 528 2022-10-25


本市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税局、市征兵办、市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基层岗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参加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专门安排部分公务员招录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选派的大学生。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本市高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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