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8项措施提升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

admin 592 2022-10-27


我市完善8项措施提升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

为激发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鼓励人才更好地服务天津发展,日前,市人力社保局进一步整理、完善了8项我市人才评价政策和程序,着力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水平,将为32000名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人才评价服务。 一、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完善3项评价标准激发人才活力 一是对于在“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的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其破格、越级申报职称。二是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紧缺人才,可以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岗位数额等条件的限制,根据业绩成果直接报评***职称。三是对于以“柔性流动”方式来我市工作的外省市在职人员,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我市申报职称。 二、以服务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为目标,出台2项措施扩展人才评价范围 一是在职称申报过程中,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通过举办政策培训班、发放政策指南、设立网络专题等渠道和形式,深入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广泛宣传职称政策、申报程序、表格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大力支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做好申报工作。 二是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对于长期在个体、私营企业工作,没有参加过职称评审或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根据其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破格、越级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三、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推行3项措施规范评审工作 一是在职称申报环节,各基层用人单位必须公开推荐名额,公开评审政策,公开宣讲业绩,公示推荐结果。二是在评委遴选环节,各专业评委会在2011年底前全部建立评委专家库,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覆盖面和人选分布遴选专家库成员,对专家库成员进行随机排序,顺序提取年度专业评审会的执行委员,且任何专家库成员担任执行委员不得连续超过两届。三是在职称评审环节,评委会执行委员、工作人员保守评审工作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执行委员、工作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对于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将视情况停止其工作,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直***收回评审权。 近年来,市人力社保局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人才评价工作的主要方面来抓,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趋于合理。目前,我市99万专业技术人员中已有73.6万人评聘了职称,其中***9.2万人,中级23.3万人,初级41.1万人,高、中、初级的比例为1:2.5:4.5。

上一篇:1-6月份本市新增就业完成全年任务的51.3%
下一篇:关于举办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的通知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