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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本文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解读。
近日,***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不曾想到,却让《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当中的一条规定“火”了一把,该规定写道:“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这则新闻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传来传去,最后竟然变成了“2020年底,全国将统一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全部清零!”
真的是这样的吗?HR们或许被不少同事资讯了这件事情。今天,就让我们好好来了解一下,这条规定到底是什么意思。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什么?怎么来的?
新农合过渡而来,大部分地区已取消。
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职工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医保合作药店买药。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主要解决大病医疗费用,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城镇居民医保于2007年起开始推行,开展门诊统筹,不设个人账户。
新医改推进过程中,提出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各地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随之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特别是随着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农合个人(家庭)账户,但也有个别地方保留了这一做法。
“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都会取消。***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而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取消个人账户不等于“医保清零”!
可能有的人很担心,如果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取消了,那自己卡里剩下的钱会不会就没有了?
医保卡里面的钱是不会清零的,可以累计计算。其实,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更不存在清零一说。
换句话来说:就算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余额也不会清零,应该会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在住院或是门诊就医时,依然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另外,“医保账户年底清零”的说法也是谣传,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取消个人账户不会影响医保待遇!
取消个人账户了,我们的医保待遇会不会下降呢?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放心,我们的医保待遇只会越来越好。
虽然对于少部分人来说,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没有了,但是接下来就是门诊统筹待遇的开始,城乡居民也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门诊的报销待遇了,这样看病报销会越来越方便,报销比例也会慢慢变高。
2020年《通知》中值得关注的条例
19年已经过去,2020年的《通知》几天前已颁布,新的《通知》中,又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点呢?
1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 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2
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各统筹地区要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规定标准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水平。
3
发挥居民医保全面实现城乡统筹的制度红利,坚持公平普惠,加强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巩固 住院待遇水平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 70%。
4
全面落实 起付线降低 并统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 60%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取消封顶线。
5
逐步统一 医保药品 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制定各省增补品种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将***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控制政策范围外费用占比,逐步缩小实际支付比例和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的差距。
不得不感慨一下,社保政策是实实在在为人民。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人社部官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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