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办理举报投诉情况的通报

admin 973 2022-10-27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办理举报投诉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4〕35号)要求,我们对1***10月份全市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办公室办理举报投诉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区县人力社保局与社保分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联合执法统计报告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相关要求,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工作统计报表》。其中:滨海新区、河东区、南开区、西青区、武清区等联合执法办报送及时,数字准确、内容详实。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区县联合执法办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受理举报投诉,全市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1841件,其中:不在受理范围的669件,属于受理范围的1172件。从统计结果看,截止到10月,市级和各区县联合执法办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1841件,其中较多的联合执法办分别是市级499件、西青区290件、滨海新区190件、河西区156件、南开区128件、津南区127件、北辰区92件、武清区75件、和平区63件、红桥区61件、河北区56件、东丽区50件。其中接到投诉案件相对较少的联合执法办分别是静海县15件、宝坻区14件、河东区13件、蓟县8件、宁河县4件。

(三)全力维护职工社会保障权益。截***目前,全市联合执法办共处理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616件,为职工追缴社会保险费2018万元;社会保险扩面3491人,缴纳社会保险费526万元。其中查处投诉举报案件、补缴社会保险费金额较多的除市联合执法办外,还有蓟县902万元、滨海新区304万元、河西区123万元、宁河县122万元。

二、情况分析

(一)各区县联合执法办基本都能够高度重视社会保险联合执法工作,积极受理举报投诉案件。但一些区县对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认识还亟待提高,个别区县要全面落实市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尽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执法,依法高效受理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维护公民社会保障权益。

(二)从受理办理举报投诉案件的情况看,社会保险缴费投诉举报案件仍然高发。特别是劳动用工比较密集的区县,要调配加强联合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社会保险缴费联合执法工作规程、执法文书的运用,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参保职工群众。

(三)从办结举报投诉案件的情况看,结案率还不是很高。目前,联合执法办每月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近200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过去职工维权难、投诉无门的情况。但举报投诉案件的情况非常复杂,调查取证难度非常大,未办结的案件也较多。各联合执法办要严格按照受理范围和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大本地区联合执法工作力度,统筹安排,提高办理举报投诉案件的结案率,切实让广大维权职工满意。

特此通报。

201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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