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异地联网结算工作成效显著 实现了三个“***”

admin 626 2022-10-27


本市异地联网结算工作成效显著 实现了三个“***”

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是关乎群众健康福祉的民心工作。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将其列为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由常务副市长牵头推进,并由市政府督查室督办落实。截***2017年底,全市共出台了8件配套政策,启动了147家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拨付了31个省市2147万医保预付金,完成了24万名人员备案登记,累计实现了8201人次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涉及金额近2亿元(19639万元),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实现了三个“***”,即:完成接入***平台***家省份,完成异地就医***单刷卡结算,经办机构跨省清算***笔医保资金,让群众及时分享到了改革的实惠、体验到了服务的便捷。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督查组对我市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六个方面扎实推进

一、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制定施行的8件配套政策,全面囊括了异地联网结算的经办管理、财务流转、执法监督和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内容,对***政策进行了具体细化并提出了落实要求,为工作开展规范了政策途径,提供了制度遵循。

二、对接***结算平台。2016年10月底前,实现了全市医保信息系统改造, 12月 16日 ,率先完成了省级单位与***平台的对接,提前6个月完成了***任务(***要求为2017年6月底前)。人社部将我市异地联网结算平台作为联网测试模板在全国应用。

三、启动医保联网结算。2004年,本市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将唐山铁路中心医院、秦皇岛市骨科医院、沧州市中西结合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纳入了本市异地联网结算范围。2017年,又将总医院、一中心医院、泰心医院等147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异地联网结算系统,其中,三级医疗机构46家,二级医疗机构36家,一级医疗机构65家。目前,我市全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备案人员选择较多的基层医疗机构已成功实现了联网结算,相关信息同步上传******异地联网结算平台。

四、完成人员备案管理。2017年8月底前,本市已通过***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完成了本市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提前1个月完成***任务要求。同时,我们采取“批量导入”和“批量转化”的备案办法,短时间内基本解决了历年积存的异地备案问题,让参保人员和企业感受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利。截***目前,本市累计完成异地就医人员备案18.3万人,外省市参保人员备案在天津就医5.6万人。

五、及时拨付医保预付金。2017年6月,根据上年度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保基金的支付金额,从财政专户划拨北京市、上海市、河北省等31个省市(含新疆兵团)1331万元医保预付金;按照人社部紧急调增通知,11月,又向北京市、重庆市分别增加预付金支付800万和16万。同时,按照人社部要求如期归集、拨付、接受了预付金,并按期完成对账结算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医保资金管理。

六、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为宣传讲解好便民惠民举措,依托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北方网等市级宣传渠道,对异地联网结算经办流程进行全媒体宣传;通过天津市电台《走进直播间》栏目,为群众异地联网结算答疑释惑;通过制作播放动漫宣传短片,生动形象的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同时,为提升医疗机构参与积极性,分别于2017年2月、7月和8月三次召开异地就医业务推动会和培训会,促进联网规模显著增加。

四个方面成效显著

一、促进了四类人员在线登记备案。目前,本市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人员,均可通过***异地联网结算平台登记备案,实现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其中,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三类人员只需备案***就医地,就医地所有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直接实现费用联网结算。

二、简化了三套工作流程。一是审批流程。对已经做过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由经办机构统一将备案信息上传******异地联网结算系统,无需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就医前可通过电话或网上查询系统确定备案信息,即可实现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二是备案流程。对新增异地退休安置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携带社保卡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经办人员通过异地就医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参保人办理异地联网备案登记手续,取消就医地一切审批盖章手续。三是转诊转院流程。对异地转诊人员,由本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将信息报送***经办机构,为参保患者办理转院就医手续。

三、是建立了两条“快速通道”。一是新增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由单位在网上快速办理,参保个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二是建立快速制卡发卡机制,参保人员在社保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立等可取。

四是实行了“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按照本市规定执行。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服务、“一单制”结算。

据了解,本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一是部门设置不统一。目前,全国各省市负责异地联网结算的管理部门在职能分工、层级划分、岗位设置等诸多方面均存在差异,致使异地间工作沟通衔接不顺畅、不准确。建议在***层面统一明确部门设置、职责划分和经办标准,指导各省市建立统一的工作机构,确保全国一盘棋,沟通无障碍。二是资金管理不统一。目前,各省预付金使用情况不同,如河北省参保人员占外地患者来津住院联网结算统筹费用支出的58.68%,需要启动预付金追加机制。各省资金清算需要分别与31个统筹区进行,每个月需要大量的报表及手续。建议在***层面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各省的预付金及资金清算。三是平台建设不统一。目前,卫生计生和人力社保部门分设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经办系统,且互不兼容,存在参保患者就医不便、系统维护成本较高的问题。建议在***层面建立各部门互通兼容的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的协调共进。

下一步,天津市的异地联网结算工作将在补短板、抓管理、强服务上下功夫,加快探索建立各部门、各岗位间互联互动互通新机制,努力在细化统计分析、机构 和 医师协议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监控、医疗费智能审核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确保参保群众更加公平、便捷、优质的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摘自: 2018年 1月 26日 《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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