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管理实现“四统一”

admin 894 2022-10-29


医保药品管理实现“四统一”

近年来,本市医保药品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便捷化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管理政策,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着力搭建网络平台,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实现了“四统一”。

一是统一管理政策。打破原有“异名库”管理模式,严格按照药品目录和***发布的《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对接,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种类药品,按照统一政策执行,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是统一工作流程。积极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政策文件公开发布,采集信息主动公示,对接结果主动公布,执行范围主动公开,各项工作流程进一步统一。

三是统一操作系统。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工作,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填写和维护信息,无需往返跑路和重复递交材料,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平台操作,步步留痕,无需与管理服务对象直接接触,有效防止和克服了人为操作情况的发生。

四是统一经办服务。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将药品经办管理职能下放到社保经办机构,开设咨询服务窗口,配备专业人员接听电话,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规范接待制度,***少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接待企业、记录了解诉求,并做好政策解释,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统一。

摘自:2018年9月27日《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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