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admin 464 2022-10-31


我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全市部署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重点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完成目标任务、德才表现及工作实绩等情况,此次考核将于2012年2月底前完成。此次考核有三个特点: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和考核标准。此次考核的对象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对事业单位中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已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考核对象。考核将按照单位内部评议和服务对象外部评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要求,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是细化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此次考核通过被考核人员撰写的个人总结、述职等材料,在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所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15%,最多不超过20%。另外,还对试用期人员、挂职锻炼人员、部队转业人员、受到各类处分人员等几类人员的考核办法做了详细规定。 三是规范考核结果的奖惩办法。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下一年度一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考核的当年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考核当年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并且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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