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圆满完成清理劳动人事仲裁积案工作

admin 615 2022-10-31


本市圆满完成清理劳动人事仲裁积案工作

2011年以来,市人力社保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劳动人事仲裁积案,提升仲裁效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仲裁公信力,取得显著成效。截***6月底,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已将1117件积案全部清理完毕,圆满完成清积工作。其中涉及劳动报酬争议597件,涉及社会保险375件,涉及劳动合同及其他争议145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178万元。 一是摸清底数,抓住重点。下发《仲裁机构超审限积案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区县仲裁机构据实填报,并按季度汇总梳理。厘清积案数量,计算出各区县时限内结案率指标,制作全市仲裁机构超审限积案分布图表,摸清底数,掌握动态,明确清理重点。 二是调配力量,充实队伍。根据案件量合理调配全市仲裁办案力量,推行派出庭和巡回庭制度,科学调整案件管辖分工。协调司法部门,组成30人的律师团,统一进行业务培训,由区县仲裁委聘任后,在其指导和管理下参与积案清理工作,并对积案较多的区县实行挂牌重点督导。 三是内部挖潜,创新招法。在全市仲裁机构推行庭前征询制和书面审理等措施,推行仲裁建议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劳动关系源头管控力度。组织涉案企业召开集体约谈会,促进企业与员工自行和解。对争议案件多发和集体约谈不到的企业,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时介入,纠正企业违法行为,促进个案问题解决,形成立体化的积案解决通道。 四是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下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考评工作的通知》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暂行办法》,并在仲裁全年工作要点中着重强调,将确保时限内结案率100%作为仲裁工作恒定指标,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全市清积工作顺利开展。基本做到审限内结案,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效能,确保审结。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度,落实办案场所,充实办案人员,保障办案经费,提升仲裁效能,有效防止和化解案件积压。坚持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对案发较多的区县,提早跟进,调整力量,确保案件依法审结,绝不允许出现新的积压案件,从根本上扭转“年年有积案、年年清积案”的不利局面。

上一篇:离岗创业三年内保“身份”
下一篇:关于命名首批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决定津人社局发〔2009〕56号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