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出台

admin 455 2022-10-31


本市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出台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221个受理点均可开始受理居住证的申请。从受理申请到发放居住证,整个流程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市人力社保局于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批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公示名单,向社会公布。每年3月31日前,市发改委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2014年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的登记时间确定为 3月 1日 *** 3月 31日

市政府昨日发布与《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的四项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申领本市居住证和积分入户的办理条件、具体流程。从明年1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开始申办发放,凡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今年9月,本市出台《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 2014年 1月 1日 *** 2015年 12月 31日 ,试行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等部门制定了《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试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

截***今年11月底,本市共登记境内来津人员430余万人,其中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约有240余万人。根据《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境内来津人员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都要进行居住登记;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目前,全市221个居住证受理点已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包括区县级人口管理中心和206个街道受理点,从明年1月1日起,这些受理点均可受理居住证的申请;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程业已完成,从受理申请材料后,到发放居住证,整个流程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年度积分入户总量指标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可以分两批收集汇总申请人相关材料,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积分服务窗口受理申请后,于每年5月、11月,将积分管理联办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情况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情况经核查后,通过天津政务网或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市人力社保局于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批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公示名单,向社会公布。据了解,每年3月31日前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

与其他实行积分入户的城市相比,本市积分入户制度门槛更低,面向几乎所有的劳动者,信息化程度也更高,建立联办系统,集中多部门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现网上预约、网上排队、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提交到受理窗口后,各部门分别审核,由系统进行综合排名。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次办理。

在本市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异地高考的大门也将逐步向随迁子女打开。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外来人员取得居住证后,随迁子女还可以申请享受义务教育,可以在本市报考职业院校,参加春季高考;其随迁子女按照政策也取得本市户口后,可以在津参加中考和高考。

此外,该实施细则还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在入学前一年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2014年相关政策刚刚起步实施,考虑到方便孩子就学和区县教育局的操作时间,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本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的登记时间确定为 3月 1日 *** 3月 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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