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服务 综合施策 天津加快提升医保经办效能

admin 496 2022-10-31


强化服务 综合施策 天津加快提升医保经办效能

为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实施意见》,落实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工作要求,3月12日,天津市社保中心发布《关于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有关工作措施》,从压实经办管理属地职责、强化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加强门特病管理等多个方面,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医保经办管理,简化程序要件,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建立“五项机制”

一是建立属地管理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基层经办机构主体责任,理顺层级职责,全面推进基层经办机构对于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续签、指导服务和培训、考核监管工作,实现对服务机构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常态化,建立工作台账,业务留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及时落实。

二是建立违规协议机构退出机制,增强协议履约管理力度。强化协议执行效力,增强协议双方履约尽责严肃性,建立优进劣汰的协议管理机制。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新增机构协议签订工作,优中选优。健全与医保监管部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经办检查信息共享平台,对于欺诈骗保的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规范医药机构违规退出机制。

三是完善“钱随人走”的医保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医保基金与患者同流向。根据家医签约、分级诊疗后患者就医流向、药品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各级医院间医保总额管理指标,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四是建立门特病鉴定医院 和 医师的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对糖尿病鉴定机构管理,健全鉴定医院、医师名录和评估考核机制,实行 “一次鉴定、终生负责”的责任倒查。对办理虚假门特病登记的医师,暂停或取消鉴定医师医保服务资格。配合医保监管部门,对虚假门特医保患者,取消门特资格,追回违规基金。

五是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监督管理抓手。建立市区两级医保数据信息查询系统,不断丰富信息项目,跟踪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加强医疗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医院、医(药)师、诊疗科室、诊疗项目、床位数量等基础数据库,夯实基础管理。

完善“四个系统”

一是完善用药信息全流程管理系统。在糖尿病、偏瘫等五个门特病种实行系统管理基础上,扩大系统管理门特病种范围,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 强 医师、药师合理用药管理,实行诊疗过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

二是强化医保审核系统。在医疗费用合法性审核基础上,完善医疗信息标准化管理,全面加强门诊、门特和住院医疗费合理性审核。

依托医保信息系统,预警拦截医院、药店重复开药、超量开药,超禁忌症使用、重复开具诊疗项目等违规医疗费用上传申报。开展人工重点审核,优化信息系统医疗费用筛查功能,及时发现、锁定重点审核对象,针对重点病种、重点药品、重点人群,采取调阅病历、约谈、现场审核等方式实施人工重点审核和专项审核,拒付不合理费用;强化医保智能审核,全面推动门诊、门特、住院诊疗信息实时上传,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数据,提炼审核规则,对所有医疗费用实行智能审核。

三是推广延迟刷卡结算系统。将延迟刷卡结算纳入协议管理。全面实行联网刷卡结算,对于未能及时刷卡结算的,通过延迟刷卡方式报销医疗费,保障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即时结算,实现医疗费数据统一管理。

四是完善互联网经办服务系统。将自助设备设置在经办服务大厅、社区服务中心、协议服务机构等地,利用互联网形成覆盖全市的服务系统。

取消“三项限制”

一是取消糖尿病医疗费垫付联网报销。对于降糖药超万元的糖尿病人,可以继续直接刷卡结算,减轻患者垫付压力。

二是取消门特病患者接续登记。在增强对门特病患者就医行为监控的同时,使门特病患者一次登记长期有效。

三是取消门特病治疗医院登记变更限定。方便参保患者根据医疗需要选择就医机构,简化经办环节。

提供“三项便利”

一是拓展网上服务通道,便于参保人获取服务信息。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在医保经办服务的应用,在网上经办大厅、手机移动终端、自助设备等增加个人权益信息查询、就医信息查询、经办指南查询、登记信息变更等功能。

二是进一步简化经办要件。对登记、报销业务,进一步简化经办要件,已在系统留存、能从系统查到的证明材料和证件,不再要求参保人员提供。

三是推动垫付医疗费延迟刷卡即时结算。使垫付医疗费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医疗机构刷卡报销,享受到即时报销的便捷。

树立“一个意识”

在医保经办服务中,倡导人文服务理念,树立 “亲、清、情”的服务意识。要做到“多问问,多解释,多沟通”,能办的即来即办,限时办结,带着感情去做好服务,做有温度的经办,杜绝生冷硬。

摘自:2018年4月26日《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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