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建立出国(境)培养博士后人才制度

admin 586 2022-11-01


我市率先建立出国(境)培养博士后人才制度

日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由市人力社保局起草的《天津市资助选派***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国际化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博士后人才制度。根据《办法》,2012年,我市经专家评审小组评选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共选派31名***博士后到发达***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开展3个月的培训考察及合作研究,市人才基金将资助每名博士后10万元。今年选拔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资助人选层次高。今年资助的31名博士后平均年龄32.7岁,全部具有“985”、“211”高校的博士学位。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4项,其中18名高校博士后人均主持过1.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过SCI或EI检索论文3.8篇;13名企业博士后全部是我市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人均获得2.1项授权专利。 二是培训导师层次高。31名资助人选将前往北美、欧洲,以及亚洲等有关***和地区,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德国风能和能源系统技术研究所等世界一流名校和科研机构,接受各专业研究领域最***专家、学者的系统培训。合作导师包括诺贝尔化学奖得主哈特穆特•米歇尔教授、澳大利亚技术科学院院士冯大凎教授等国际科学技术界顶尖专家学者等。 三是培训项目水平高。资助人选的培训项目都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沿性和应用价值。31名博士后的研究方向与国际前沿相一致,其中8项培训项目将推动我市材料科学、化学工程等学科发展;11项培训项目将提升***和我市在节能环保型智能电网、新型半导体材料行业的研发生产水平;2项培训项目成果将为滨海新区物流资源配置平台构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重要决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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