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工等8个职业实施智能化考试的通知

admin 413 2022-11-03


关于电工等8个职业实施智能化考试的通知

津职鉴发【2018】8号

关于电工等8个职业实施智能化

考试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鉴定机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原有智能化考试实施的基础上,我中心定于2018年内,分三批对26个职业的技能鉴定实施智能化考试,现就***批的实施安排通知如下:

一、 实施时间

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电工等8个职业25个等级的理论考试采取智能化考试形式进行。启动时间以实际鉴定时间为准。

二、 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智能化考试的职业、等级包含: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科目

1

有害生物防治员

初、中、高

理论

2

手工木工

初、中、高

理论

3

育婴员

初、中、高

理论

4

制冷工

初、中、高、技师

理论

5

焊工

初、中、高

理论

6

电工

初、中、高

理论

7

车工

初、中、高

理论

8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初、中

理论

*本批职业其他级别考试仍采取原有方式进行。

三、 实施要求

1、相关职业、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实施要严格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23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鉴定质量。

2、各鉴定机构要根据自身鉴定承接意愿及实际情况,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鉴定场地、设备设施,提高承接智能化考试的能力。

3、中心将于2018年11月底前实施第二、三批智能化考试职业,具体安排中心将另行通知。

四、咨询方式

市鉴定中心考务部 83635018、83635019

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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