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代缴机构(杭州正规代缴社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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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3
关于电工等8个职业实施智能化考试的通知
津职鉴发【2018】8号
关于电工等8个职业实施智能化
考试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鉴定机构、相关单位:
为更好的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原有智能化考试实施的基础上,我中心定于2018年内,分三批对26个职业的技能鉴定实施智能化考试,现就***批的实施安排通知如下:
一、 实施时间
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电工等8个职业25个等级的理论考试采取智能化考试形式进行。启动时间以实际鉴定时间为准。
二、 实施范围
本次实施智能化考试的职业、等级包含:
序号
职业名称
等级
科目
1
有害生物防治员
初、中、高
理论
2
手工木工
初、中、高
理论
3
育婴员
初、中、高
理论
4
制冷工
初、中、高、技师
理论
5
焊工
初、中、高
理论
6
电工
初、中、高
理论
7
车工
初、中、高
理论
8
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
初、中
理论
*本批职业其他级别考试仍采取原有方式进行。
三、 实施要求
1、相关职业、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实施要严格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234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鉴定质量。
2、各鉴定机构要根据自身鉴定承接意愿及实际情况,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鉴定场地、设备设施,提高承接智能化考试的能力。
3、中心将于2018年11月底前实施第二、三批智能化考试职业,具体安排中心将另行通知。
四、咨询方式
市鉴定中心考务部 83635018、83635019
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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