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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4
***卫计委公布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文件精神,***卫计委联合人社部共同出台《关于印发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2016〕306号),推动日间手术发展。
一、试点目标
在试点三级医院实施日间手术,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到2018年,各试点医院力争3-5个临床专业开展日间手术,日间手术占择手术比例达到10%。日间手术组织管理模式初步建立,形成比较完善的日间手术管理制度和诊疗标准体系。患者能够获得规范、高效的日间手术诊疗模式。
二、试点范围
在医院主动申报的基础上,经省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共同遴选推荐,由***卫生计生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试点医院名单。
三、试点原则
试点要坚持“立足全局,服务医改;保障安全,方便群众;提高效率,控制费用;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等原则。试点医院要逐步建立完善日间手术组织管理模式,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实行日间手术后的单病种医疗总费用明细低于原住院治疗费用,不得将单病种包含的费用转移***门诊,测算总费用时,应包括康复等费用。试点医院要按照《日间手术病种及术式推进目录》选择目录内病种与术式,先行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效果评估指标体系与定期评估制度。
四、试点内容
(一)理顺内容业务流程,提升医院管理水平。试点医院要为日间手术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人力与物力的支持,为推进日间手术理顺内部管理通路。逐步建立日间手术中心,统一管理日间手术患者,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形成科室间、部门间协作机制;优化患者就诊流程,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各试点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逐步完善日间手术管理相关政策,明确日间手术中心设置标准、医务人员准入标准和患者遴选标准;建立完善日间手术病历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间手术病历管理;明确日间手术组织管理流程,确定各级医疗机构在日间手术中的功能定位。试点医院要完善日间手术管理制度,建立日间手术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日间手术各病种及术式适应症并严格落实。
(三)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开展日间手术的试点医院要与对应的二级医院、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重视患者术后管理、康复与随访,将部分术后稳定恢复期的患者转往二级医院或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指导做好后续康复治疗。同时,为基层卫生机构开通日间手术绿色通道,及时收治需要手术的患者。
(四)积极完善配套政策,打通外部政策通路。要建立卫生计生和社保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一是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医保经办机构要通过谈判协商等方式,合理确定病种支付标准。二是建立与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效率、费用和满意度的综合考核模式。三是完善义务人员激励机制。建立针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数量、质量、效率等综合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手段为日间手术患者建立连续性诊疗服务,加强患者术后随访,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
(五)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转变传统就医观念。引导患者理解、接受、配合日间手术模式,逐步转变患者以伤口拆线作为康复出院标志的传统手术观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供医务人员对日间手术模式的认识,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能力。
五、试点条件
《意见》规定,试点医院必须满足以下七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已开展日间手术的三级甲等医院;
二是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手术相一致的诊疗科目,有开展日间手术相关的麻醉科、重症监护室等辅助科室和设备;
三是有经过正规培训、具备完成相应手术操作应用能力的本院注册医师。有经过日间手术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与开展日间手术想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是设置独立日间手术中心或在现有手术室预留手术间,能够满足日间手术组织管理要求。有专职人员负责统一管理日间手术患者;
五是相应的临床科室开展非日间手术工作10年以上,近5年内累计完成对应的非日间手术病例不少于3000例,手术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六是开展微创诊疗技术5年以上,近3年每年开展微创手术1000例以上;
七是辅助科室能够满足开展日间手术的需要。
摘自:2016年11月24日《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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