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本市又处罚8家定点医疗

admin 432 2022-11-04


9月以来本市又处罚8家定点医疗

近日,市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对天津市滨海医院等八家存在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天津卫协医院

存在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重复收费、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五)、(七)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9月 14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49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468787.46元。

二、天津武清恒爱医院

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七)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10月 18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53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38504.00元。

三、天津博爱医院

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七)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10月 27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57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21390.50元。

四、天津北辰协德门诊部有限公司

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五)项之规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10月 27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58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12414.08元。

五、天津北辰普天中医医院

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10月 27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59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9690.00元。

六、天津河西博雅中医门诊部

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多导心电图检查自动分析、未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检验项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11月 1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61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277965.00元。

七、天津市滨海医院

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套用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五)项之规定,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11月 13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64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087176.22元。

八、天津滨海新区津滨医院

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款第(一)、(七)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年 11月 13日 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7〕第0065号),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59795.00元。

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27680150

市医保监督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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