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保监查执法工作实践探索(上)

admin 667 2022-11-04


天津市医保监查执法工作实践探索(上)

随着医保制度的全覆盖,确保医疗服务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成为新时代医保工作的重心。当前医保监管主要面临三个方面问题:

一、法律依据待完善

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医疗保险运行予以原则性规定,在***层面缺少相应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医保监督检查仅能依据有关地方性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在基本医疗保险执法实践中尤显立法层次不高,缺乏统一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医保改革政策的不断调整和欺诈骗保手段的不断翻新,亟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

二、违规行为监管难

从违法主体上看,医保欺诈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是在医患双方相互知情、相互默认、相互隐瞒,甚***相互串通的前提下发生的,违法主体之间利益关联,使得监管更加困难。从违法手段上看,由于医疗行为个体差异较大,专业性较强,导致欺诈骗保手段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十分隐藏。从违法成本上看,不法人员虚构医疗服务事实,申报虛假信息,骗取基金支出,成本极低,获利极高,使得他们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

三、行政处理执行难

根据法律规定对欺诈骗保行为的行政处罚主要是经济处罚,即追回骗取的医疗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由于医保违规行为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使得涉及的违规金额和罚款数额较大,部分违规主体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导致医保基金无法及时追回,行政处理执行困难。

为依法规范医保秩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有效防范医保基金运行风险,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天津加快构筑医保监督检查法制体系。在集中全市医保就医诊疗数据的基础上,创新研发实时监控系统,应用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化远程监控手段,开展智能监管和精准执法,形成了监督执法和智能监管齐推进,案件调查和网警巡查同开展,事后处罚和事前警示相结合,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双驱动的监管格局。

一、依托实时监控开展网络执法

研发应用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建立了49大类、450小项的基础监控指标体系;根据指标设定监控國值,架设“红黄绿”三级监管机制,实现“定点服务机构↔医师(药师)↔参保人员”就医诊疗数据实时、双向的互通关联;通过信息化技术对全市1800余家医保定点服务机构、4.5万名医保服务医师(药师)、1088余万参保人员的就医诊疗数据实行全过程、无盲区的网络实时监控;通过违规指数分析、费用趋势分析和移动执法,***锁定药品和诊疗项目组成结构及费用异常情况,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为百姓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健康钱装上了“电子眼”和“安全锁”。

二、建立专业执法机构

天津市成立了专门的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对全市定点服务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网络监控和监督检查。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从立案、调查、告知、处理、执行到结案一整套的执法流程和文书,规范执法标准和时限,并建立了法制审核、集体裁量、请托说情登记等工作制度,确保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肃追究违法责任,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三、创新“网警巡查”工作机制

以全面增强实时监控系统的实战应用为出发点,利用违规指数预警和趋势监控功能,建立网警巡查工作机制。通过短信提醒、约谈函询、立案调查、跟踪监控和“回头看”等方式,做到随时预警、迅速反应、及时查处,督促其自觉远离违规警戒线,不碰违法高压线,将监管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事中警示教育延伸,以点带面,坚持露头就打,规避基金损失。2017年,分三期对1000 余名 医师开展网警巡查工作,通过持续跟踪打击,相关医师申报费用下降6500余万元。

四、打造现场警示教育基地

联合卫生计生、人力社保、市场监管和经办管理等部门,约请重点监控定点医药机构走进监控大厅,或深入基层上门服务,“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围绕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宣传、重点违法违规风险点、典型案例解析等内容,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培训会,对存在问题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当场点名、当场分析、当场约谈,引导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及医保服务医师(药师)自觉规范就医诊疗行为,有力遏制了医保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

五、积极探索智能监管

总结医保监管经验,在重点监控的定点服务机构,探索应用“互联网+视频监控”、药品全程追溯等技术。通过互联网架设监控平台,实时传送就诊影像,形成了诊疗数据和服务影像实时对比、同步监管;通过采集药品电子监管码,及时跟踪药品流向及药品实库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管理。试点运行以来,相关机构就医人次环比下降15.49%,申报费用环比下降16.43%,效果明显。

六、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力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确立了案件查处协调、案件咨询、案件统计通报和信息沟通四个工作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目前,共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医保欺诈案件21起,并积极配合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形成有效震慑。

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反欺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出击取缔非法医保药品倒卖窝点、跨地区联合取证、线索通报、信息共享和案件移交等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优势,实现权限优势互补,有效形成监管合力。

八、加强公示通报和媒体宣传

截止目前,累计查处定点医药机构547家,处理医保服务医师(药师)113人次,调整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方式2137人次;追回医保基金5834.05万元罚款3532.45万元,规避基金损失达15亿元,有效保证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摘自:2018年6月28日《天津工人报》——医保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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