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劳动仲裁科事迹(图)

admin 457 2022-11-05


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劳动仲裁科事迹(图)

管理促和谐 仲裁保稳定

2008年以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劳动争议仲裁科以“促和谐、保稳定”为工作主线,依法履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管理服务职能,严格劳动管理,统筹兼顾,坚持改革创新,为开发区1.4万家企业和40万名劳动者提供了高效优质劳动关系管理和争议仲裁服务,为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0年被评为全国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一、严格依法行政 全力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开发区聚集着大量生产型企业和劳动者,其劳动关系状况直接决定了区域社会和谐程度。劳动仲裁科面对用工主体多元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多重化的新形势,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考验,努力维护了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贯彻实施“彩虹计划”,积极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从合同形式与内容两个层面备案审查通过了41家企业的集体合同,提升合同备案审查速度,将法定15日审查时限严格控制在7日内。开展“春暖行动”,大力提高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联动,重点对小企业和餐饮服务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逐步完善劳动合同备案程序,重点先行突出服务企业和劳动者办理特殊用途效能,并逐步实现政府对用工情况整体信息管理效用。 二是全力加快仲裁案件办理速度。2008年后,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剧增,当年立案数激增***1255件(是2007年502件的2.5倍),2009年更是达到1438件。面对如此飞涨的案件数,劳动仲裁科结合区域实际服务于维稳大局,一方面积极开辟仲裁绿色通道,加快群体性劳资案件处理。2009年成功利用该机制及时妥善调处了几家公司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实现了群体事件的快立案、快调处、快结案;另一方面坚持先调后裁、以调为主、重在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工作思路,加大仲裁调解力度,仲裁案件调解结案率又攀新高,2009年成功以调解形式结案949件,占当年度全部结案数1438的66%,比2008年同期增长了10%。 三是妥善处置劳动关系危机事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为数不少的外向型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困难,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增反降,劳动关系趋于紧张,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不断出现。劳动仲裁科适时将劳动关系管理作为一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及程序,密切协作,积极推进,全力应对劳动关系危机事件。一是妥善处理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并总结经验,编印了《开发区劳动关系危机处理行动手册》,从现场处理、跟踪防范、分析评估以及处理预案等四个部分,全面总结开发区处理劳动关系危机事件的经验和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二是开展走访企业专项活动,重点联系企业100家,收集掌握劳动关系状况***手资料,撰写出《开发区劳动关系状况企业走访中期报告》,以产业链或群为类别,总结分析了区内“摩托罗拉系”、“丰田系”、“三星系”、“顶新系”等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查找问题隐患和症结,并对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设想和建议;三是积极推进建立劳资双方集体协商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鼓励企业把集体协商作为职工与企业增加凝聚力,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共谋发展的制度保障。 四是严把经济性裁员备案关。制定《企业经济性裁员指导规范》,加强对企业经济性裁员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服务,避免企业随意或违法实行裁员的情形发生,避免同一行业、同一时间内企业裁员情形集中发生,严格把握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和补偿方案,科学规范了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区内2008年22起涉及1908人和2009年30起涉及2099人的企业经济性裁员行为,有力保障了区域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稳定、有序与可控。 五是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工作。修订劳动关系和谐申报评比流程,规范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工会、国际商会等部门的联合审批程序,统一接收并集中联合审议企业提交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材料。通过他们的能力工作,因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经济性裁员等不满引起的举报投诉数明显下降,开发区的劳动关系建设正逐步迈向正轨、劳资关系正日趋稳定和谐。 二、创新工作理念 不断开拓便民利企服务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案前导诉和预防调处机制作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商解决途径、诉讼风险等信息,使当事人理性申诉,做好案前导诉分流。同时,在全市率先推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试点工作,以预防、预警、处理可能存在或发生劳动争议等手段,保证全区劳动关系的稳定。 二是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开辟仲裁绿色通道,加快群体性劳资案件处理,按照“先调后裁、以调为主,重在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思路,推行劳动争议柔性调处机制,仲裁案件调解结案率连续三年正增长,保证了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开辟便民通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日常工作中,劳动仲裁科以行动意识、角色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成本意识为行动指南,积极拓宽仲裁便民绿色通道,合理合法采用一裁终局、先予执行措施。对10人以上或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对符合一裁终局、先予执行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决,移送执行。努力促成仲裁立案与工商局建立档案查询共享,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提高效率,节省资源,方便当事人。开展《以案说法》劳动法律法规专项培训服务。秉持裁决个案,警示一片工作策略,联合区法院、工会开展以帮助企业提高劳动法律实务操作水平和自身化解劳资纠纷及危机处理能力的多渠道普法宣传,缓解劳资矛盾,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四是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科学设置办事程序,制定并通过在办公场所公告栏张贴或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网页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项工作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条件、程序、过程、结果和时限,公开违纪投诉和追究办法。时时体现办事有制度、有载体、有回音。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利用网页、电话、信箱和接待信访等多种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08年以来,劳动仲裁科无行政不作为或作风方面的投诉,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不断加强学习 锻造一支作风优良有战斗力的队伍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和教育制度。仲裁科定期组织开展仲裁员、书记员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恪守法治理念,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增强抵制各种腐败思想侵蚀的免疫力。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内部工作考评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奖优督劣。工作中推行周业务探讨制度,坚持业务理论和岗位实践并重,打造学习型科室,让每名工作人员做到知识扎实、业务精湛;平时注重强化全体人员服务意识,既要当***管理员又要当***服务员,塑造一流服务品牌,树立了人力社保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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