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admin 438 2022-11-09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周洪江:  本局受理周洪江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工伤认定决定,现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普陀人社认(2022)字第64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如下:  对周洪江于2021年5月23日受到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市(区)人民政府办理。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9日

上一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下一篇:上海市奉贤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