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07号提案的答复

admin 416 2022-11-10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0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李颖洁、张阿方、王勇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日结工’就业市场,建设灵活就业数字化平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包括“日结工”在内的各类灵活就业方式,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劳动者增收的重要途径、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支撑。支持灵活就业发展对本市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以“一网通办”平台为基础,由政府引导、管控、监督,搭建企业招聘、“日结工”求职、政府监管的数字化灵活用工平台的建议,对于本市进一步完善促进灵活就业政策举措,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的统计监测和服务管理机制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利用数字化平台进行求职招聘  提案中提到“吸引用工企业和‘日结工’群体登录数字化灵活用工平台,采用大数据分析,将二者进行最佳配对”。目前,本市正在制定政策,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岗位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开展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等方式,加大对有灵活就业意愿人员的服务力度。同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零工市场或网络平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等专业化服务。  二、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统计监测  提案中建议搭建数字化灵活用工平台,有利于政府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加强统计监测,从而动态掌握该群体的底数和行业分布,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管理服务。2020年7月起,本市全面实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实现就业登记管理制度全覆盖。近期我们与市公安局人口办、市大数据中心合作,在“一网通办”的实有人口信息自主申报系统中新增了从事灵活就业的相关信息采集选项,完善灵活就业信息自主申报机制。同时,我们与市人口办已建立了就业人口数据共享机制,逐步打通就业登记人员与同期实有人口的信息壁垒,通过对处于劳动年龄段范围内、尚未进行就业登记的常住人员进行调查排摸,摸清灵活就业人员底数。接下来,本市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10号)要求,加快制定相应政策,进一步推动多部门合作进行数据共享。  三、线上进行灵活用工纳税和社保缴费  提案中提到“平台解决企业税筹和日结工的发薪完税和缴纳社保的问题”。关于灵活用工纳税,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正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积极拓展线上多元化缴税(费)渠道,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针对提案中的建议,税务部门将根据“一网通办”平台的推进计划和建设要求,做好相关对接工作。  关于灵活用工的社保缴纳,目前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行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外省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未与相关用工平台建立劳动关系,按目前政策只能回户籍地参保,我们将继续研究相关政策,在***相关制度(如延迟退休、延长缴费年限等)趋势明确后,再结合本市实际予以调整。关于工伤保险,目前***人社部正在就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进行研究论证,旨在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待***政策明确后,我们将尽快制定本市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政策。  四、搭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提案中提到“利用在线教育蓬勃发展契机,录制培训课程在平台上共享”。目前,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课件已经开发电工、中式烹调师、汽车维修等多个职业等级,并通过多个线上平台向社会开放使用。自2020年起,根据《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395号)精神,为全面实施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动本市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建设,丰富职业培训数字资源,打造线上职业培训品牌,我们已经推荐了首批10家“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向全市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及服务。后续我们将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互联网技术应用和职业活动新变化,在养老、托幼、家政、安保、快递等包括“日结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相对集中的领域,结合线上平台,组织开展新职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提案中的相关建议,加快推进灵活就业平台建设,为“日结工”等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实现更有效的管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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