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61号提案的答复

admin 447 2022-11-11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76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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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章毅委员、陈春兰委员、陈闪委员、金炜委员:

你们提出的“0761”号“关于简化企业残保金缴纳流程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自2000年起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社保中心统一征收。18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额稳步增长,基金累计征收413亿元,为本市残疾人就业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也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市社保中心负责本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费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2000年起实施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方式征收社会保险费及残疾人保障金,自2012年开始,考虑到各类社会保险费及相关保障资金需要进行“专款专用、单独管理”的特性,缴费专用卡账户分类设置了一个总账户,下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若干个子账户,由用人单位对资金进行分配后,市社保中心按约定时间进行残疾人保障金的扣缴。为配套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子账户的使用,我们也同步推出了“定向充值”功能,要求银行直接将单位划入的资金分配进残保子账户。虽然通过多种方式对残保子账户的使用方式进行了告知,如提案所及,仍存在一些单位对此不了解、不熟悉,并由此引起缴费的不便和困难,这说明了我们的工作还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的地方。

收到提案后,我们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以及承办银行,就如何方便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化办事流程,方便内部管理的需求,为用人单位提供更为精准、贴心的服务进行了认真研究,具体举措如下:

一、拓展用人单位缴费渠道。

随着小微企业的不断发展,各类缴费单位的需求多元化,自2016年起,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已全部使用委托收款方式,同时对于原使用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的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调整为委托收款,从而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结算成本、简化缴费流程,根本解决了用人单位使用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存在的弊端。

二、提升缴费专用卡服务手段。

对仍使用缴费专用卡的用人单位,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用人单位使用委托收款方式。我们通过经办柜面、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结合本年度即将启动的征收工作,向用人单位作定向、精准的告知;二是通过技术优化提升“定向充值”的成功率。会同承办银行通过技术改造,采取简单识别升级为智能匹配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定向充值”识别率和成功率。

为用人单位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结算方式是市社保中心秉承的一贯理念,我们将结合“一网通办”推进总体目标要求,不断改善我们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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