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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3
依法履行出庭职责,青浦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月23日上午,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件行政诉讼案件在闵行区人民法院青浦审理点举行。
今天开庭审理的是王某某不服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青浦区人社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决定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上海市人社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该案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朱坚峰法官担任审判长,青浦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俞藕英, 上海市人社局法规处工作人员作为被告出庭应诉。青浦区副局长吴薇、区人社局法制科和区工伤认定事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
本次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涉及工伤认定,因王某某不服青浦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向上海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社局经过认真查验复核,依法作出维持青浦区人社局不予受理的决定。原告对不予受理决定和复议决定不服,向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收到应诉通知书后,青浦区人社局法制科会同区工伤认定事务中心认真研究案件,并会同青浦区人社局法律顾问,充分准备应诉答辨材料。
庭审中,闵行区人民法院青浦审理点合议庭围绕原、被告争议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原因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庭将于评议后择日宣判。
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有效举措,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突破口。
近年来,青浦区人社局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据统计,2020年,青浦区人社局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件,行政负责人出庭9次,出庭率100%。下一步,青浦区人社局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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