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化解过剩产能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

admin 510 2022-11-17


云南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化解过剩产能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稳妥做好全省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2016年8月,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总工会七部门联合出台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列为实施意见四项内容之一,重点强调了职工安置方案中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务派遣人员的留用、退回等劳动关系处理方面的内容,并将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劳动关系形势动态掌握和监测,纳入日常劳动关系工作。

上一篇:重庆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办法
下一篇: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