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调部分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

admin 836 2022-11-17


上海上调部分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促进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近日,上海市调整了有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标准。

相关文件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提高上海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标准,其中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10000元提高到13000元;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协保人员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6500元;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征地人员并缴纳 “五费”的,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3000元。同时,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吸纳上海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上海市实际用工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

此外,上海市农村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实现非农就业和上海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就业的市级补贴标准均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80元,各区县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应配套补贴标准作相应调整。同时,上海市青年职业见习补贴标准从该市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提高到80%。(申仁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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