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

admin 555 2022-11-18


陕西西安出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

西安市委、西安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制,着力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了西安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4个方面18项重点工作。

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严格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用工、企业裁员行为,确保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比例不超过10%。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依法维护职工工资权益。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通过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反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职工工资协商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探索行业最低工资、行业工资指导线、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重点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推动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鼓励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力争在“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在城改、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继续推行农民工工资联合处置机制,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清理拖欠工作,实行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

依法保障职工享受休息休假和社会保险的权利。推动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严格落实***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依法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

依法保障职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强化对职工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支持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推进集体协商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推行集体协商制度。继续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巩固和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为重点内容,加强对集体协商过程的指导,到“十三五”末,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到“十三五”末,确保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实现全覆盖,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加强对职工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引导企业尊重职工主体地位。

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树立一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典型示范。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减少行政收费事项,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环境。落实市场准入、职称评聘、税收优惠、金融服务优惠、财政支持等政策,以务实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

健全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立由同级政府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的市、区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名单。

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重点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专业、规范、高效运转的调解委员会。到“十三五”末,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各层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网络体系,实现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大幅下降,调解化解率达到60%以上。

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制度。建立重大集体争议多方联动化解和仲裁快速处理机制。推广劳动争议庭前调解制度和仲裁派出庭、巡回庭、派出机构的有效做法,加强探索法律机构驻仲裁院工作。到“十三五”末,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4%以上。

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状况、欠薪企业以及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监控。建立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到“十三五”末,实现无重大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发生。

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推动创建活动开展,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先进单位的经验,引导企业、工业园区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给予适当奖励。研究制定鼓励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激励政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企业,优先纳入企业守信名单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在融资、职业培训、人才引进、科学技术革新、税收优惠、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作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参加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先进集体和***企业家等先进评选的先决条件。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西安市各级党委、政府将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领导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形成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合力。还将从力量配置、经费投入上给予支持,加快整合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层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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