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对国有困难企业实行社保补贴

admin 616 2022-11-20


平顶山市对国有困难企业实行社保补贴

为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强力支持企业发展,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根据省有关精神,平顶山市决定继续对国有困难企业实行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为国有困难企业的“4050”人员。困难企业是指2006年以来连续亏损,或者2007年度亏损严重,现金流入小于支出的企业。

补贴标准为国有困难企业“4050”人员2008年度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单位应缴部分。

符合条件,属于补贴对象的单位,可持以下资料,向市再就业办公室提出补贴申请:

1.经相关权威机构认可的年度财务报表。

2.单位缴纳“三金”的相关资料。

3.“4050”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中,上年度已享受补贴的单位,可只提供今年新增人员的档案;另外,申报补贴时,基数应扣除今年以来各类自然减员的部分。

从12月4日起开始接受申报,12月9日结束申报,申报地点设在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楼市再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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