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保体系

admin 680 2022-11-20


许昌市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保体系

为促进许昌市失业保险制度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作用,许昌市今年把构建更加完善的失业保险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保体系。

持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许昌市于2015年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2%,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经济平稳发展。按照国务院将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1%***1.5%的要求,许昌市今年将持续落实降低费率政策,目前已结合许昌市失业保险基金实际征缴、支出、结余、失业人员变动等情况,分别按照2%、1.5%、1.3%、1.0%的费率对许昌市失业保险工作进行测算评估,评估不同费率对许昌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影响。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根据评估结果,实施新的失业保险费率。

切实保障领取失业金人员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许昌市严格执行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实现应发尽发,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同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强化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各类促就业服务,对接收的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积极促进其成功实现再就业。

稳步实施稳岗援企政策。2016年,许昌市将继续把稳岗援企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做好对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的援助工作,不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援企补贴使用力度,用于补助企业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企业发展。

强化失业动态预警工作。在失业动态预警工作中,许昌市将不断调整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指标,增强时效性,优化样本结构,特别是将享受稳岗补贴化解产能企业纳入动态预警监测系统,跟踪监测职工岗位变动和安置情况,为研判就业失业形势提供支撑,为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功能。

落实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许昌市将全面落实《许昌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修订)》的各项规定,解决市级统筹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持续提升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和基金的互济能力,为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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