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政策

admin 618 2022-11-21


焦作市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发放政策

焦作市201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出台。与2009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相比,今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有两大变化。

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和保障困难群体生活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焦作市规定,201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的对象为:档案在法定代理机构保存,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人员和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已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执行年度养老保险费,实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同时领取医疗保险补贴。

领取补贴时间延长为4年

2009年,焦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和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能够领取社保补贴,领取社保补贴的最长时间为3年。其中,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以接着再领1年。

2010年,焦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规定,女年满40周岁以上、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能够领取补贴,领取社保补贴的最长时间为4年。其中,女年满45周岁以上、男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以再领1年。社保补贴较去年领取时限延长1年。

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2009年,焦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规定,社保补贴中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医疗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元。与去年相比,今年的社保补贴标准有所提高。焦作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政策规定,2010年社保补贴中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医疗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

据了解,2010年度的补贴保险期限为2010年7月***2011年6月。社保补贴申请办理时间从2010年10月8日开始,2010年12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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