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申报

admin 758 2022-11-22


焦作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申报

10月15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了解到,焦作市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已开始,办理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对符合补贴条件并按规定由银行代扣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该局将按季度通过指定银行将社会保险补贴发给申请者本人;逾期不申报的将不再补办。

据了解,去年市直已有7754名就业困难人员领到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2014年度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年焦作市市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是:凡档案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理保存,持***统一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4年度社会保险费已由银行代扣且社保补贴享受不满3年,并实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555”(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不受享受3年的限制,可继续享受政策***退休。

“社保补贴的种类包括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同时领取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是: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70元,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65元。2014年度社保补贴的期限是2014年7月***2015年6月。

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群体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档案托管手册、商业银行卡、社区加盖印章的焦作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省级代理申请补贴还需提供社保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此外,申领人根据自己实现就业的类型(自谋职业人员、运输业服务人员、无营业执照摊贩、自主创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其他材料。

据悉,符合补贴条件并按规定由银行代扣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人员,经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调查核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后,将根据灵活就业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按季度分别于2015年1月、4月和7月通过银行向申领人养老保险商业银行代扣卡拨付。因此,2015年1月、4月和7月前,申领人千万不要解除委托银行扣款协议,否则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将无法正常划入个人银行账户。如果发现社保补贴未能按规定时间划入银行卡,请持相关证件及时到焦东路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南大厅18号窗口咨询办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

该局有关负责人提醒,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方可享受社保补贴。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河南省统一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须按规定更换***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方可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另外,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合同期内不能再享受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相关政策。如果本年度缴费中断几个月,需要扣除中断月数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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