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解读

admin 488 2022-11-23


焦作市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解读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部署要求,焦作市切实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进一步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如何享受社保费缓缴政策?近日,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具体政策进行解读,并介绍操作指南。

扩大缓缴实施范围

阶段性缓缴3项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在前期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等17个行业。同时,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此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延长缓缴实施期限

企业及有关单位(以下统称为企业)自6月起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三项社保费,5月尚未缴纳3项社保费的,可申请自5月起缓缴。《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规定的5个特困行业原申请缓缴3项社保费的期限到期后,可继续申请缓缴本通知规定的缓缴实施期内的3项社保费。

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3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其中5个特困行业和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企业缓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最晚***2023年5月。申请缓缴企业2022年5月尚未缴纳3项社会保险费的,可自2022年5月起申请缓缴。

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规定期间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主确定并申报缓缴险种和期限。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缓缴期满的次月一次性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欠费。

申报材料及资格认定

焦作市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对企业是否适用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进行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办理程序实行企业申请原则、书面承诺制,申报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出具的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行业类型适用扩围行业条件范围且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书面承诺、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核准表。

线上线下便捷企业申请

线下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服务大厅,到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不同经办机构参保的,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核准信息共享。

该负责人提醒,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由单位及职工个人一次性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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