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社保费缓缴范围再次扩大

admin 512 2022-11-23


三门峡社保费缓缴范围再次扩大

为积极贯彻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的要求,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文件规定,三门峡市扩大了社会保险费缓缴范围。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基础上,将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17类行业企业纳入缓缴实施范围,包括: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造纸和纸质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

体育业

娱乐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6月起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期内的三项社保费,5月尚未缴费的,可申请自5月起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类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延长***2022年底。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市本级参保企业申请缓缴时,持营业执照、填写《企业(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书面承诺书》、《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核准表》到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核准手续。核准通过后,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交缓缴申请材料或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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