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admin 530 2022-11-28


漯河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近日,漯河市人社局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据悉,漯河市在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6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漯河市明确的6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2022年年底。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申请缓缴需提供或填写以下资料:1.单位营业执照;2.企业出具的单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行困难或行业类型适用扩围行业条件范围且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书面承诺;3.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核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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