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开展“失业保险60日扩围攻坚”专项行动

admin 548 2022-11-29


濮阳开展“失业保险60日扩围攻坚”专项行动

10月27日,从濮阳市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濮阳市从10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失业保险60日扩围攻坚”专项行动。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3月***2020年12月期间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两类人员,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属于以上申领范围的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分段计算;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另外,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依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均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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