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封工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提高

admin 535 2022-11-30


2018年开封工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提高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2018年开封市工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提高。此次调整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本次调整,全市符合伤残津贴增资条件的64人,符合供养亲属抚恤金增资条件的210人。

在伤残津贴方面,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伤残津贴从一级到六级分别是205元、195元、185元、175元、165元、155元。

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100元)。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同志说,此次待遇水平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据悉,此次伤残津贴调整后,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由人均2126元提高到2279元,人均月增加153元。此次增资合计27.4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此次增资合计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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