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admin 514 2022-12-03


开封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经过认真测算,此次调待涉及19万人,年增加支出养老金4.5亿元。目前,市社保局正在积极筹备资金,确保4月份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我市对在调整范围内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两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缴费年限越长,增加的越多,缴费年限越短,增加的越少。这也体现了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的一贯原则。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按照方案,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高龄人群、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还将采取倾斜调整的办法,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后待遇达不到1000元的再增加35元,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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