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开始申报报名截***9月27日,已享受慢性病待遇者今年暂不参加认定

admin 541 2022-12-04


焦作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开始申报报名截***9月27日,已享受慢性病待遇者今年暂不参加认定

9月19日,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2018年市直第二次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报名工作已经启动,从9月17日起,凡符合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报名申请参加鉴定。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据介绍,为解决患有重症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确保他们能及时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待遇,从今年起,焦作市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由每年一次增加为每年两次。此次是2018年市直第二次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报名。申请参加鉴定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填写申请表。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登记并初审后,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参保人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统一报送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统一组织鉴定。

据了解,目前,纳入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为24种,包括: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不含非小细胞肺癌);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含透析);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不含1型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硬皮病;丙型病毒性肝炎;支架术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干燥综合征;冠心病(非隐匿型);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不含耐多药肺结核);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癫痫病。

参保人员申请鉴定时,需提供近3年住院病历复印件及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以加盖医院病案室红色印章为准,若提供的为非红色印章复印件,但在医保结算信息系统中查询到该次住院记录的,其复印病历可以采用)。如参保人员确无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近期门诊病历(原始病历、复印件无效)以及X光片、CT片、MRI片、心电图及近期相关检查、化验结果等材料或现场检查化验。同时,还需携带本人社保卡原件(无社保卡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焦作市基本医保险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该中心提醒,如果参保人员同时申请两个重症慢性病病种,需填写两份申请认定表,并准备两份相关住院病历资料。申报所有材料的原始件或复印件需归档保存,一律不予退还。

5类特殊病种可随时认定,病种中存在交叉的只认定一个。记者了解到,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支架术后、肺结核以及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提供当年度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可随时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申请认定。糖尿病、高血压、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慢性肾功能不全互为并发症的,且多个符合认定病种中存在交叉或治疗中存在交叉的,只认定一个病种。

此外,鉴定为支架术后的慢性病患者,享受慢性病待遇有效期为一年。享受待遇满一年的,如患有其他重症慢性病规定病种的,可重新参加每年度的鉴定。新发生的支架术后患者,可随时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有关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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