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继续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admin 561 2022-12-04


焦作市继续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

近日,焦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通知》规定,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从600元提高到630元,较去年标准增长了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从4524元提高到5280元,较去年标准增长了16.7%。城市特困基本生活年标准提高到9840元,农村特困基本生活年标准提高到6864元。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当地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60元)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新的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救助资金全部通过社保卡“一卡通”按月发放,4月底前将提标资金全部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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