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患者洛阳就医可直接结算

admin 706 2022-12-05


省外患者洛阳就医可直接结算

近日,我市5家医院被省社会保障局确定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今后省外患者来洛就医可实现直接结算。

我市5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为: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新区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0中心医院、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均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传******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且与河南省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行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与河南省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来豫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参保人员在备案的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本市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若参保人员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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