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参保群众在医药机构就医报销工作的通知》

admin 456 2022-12-06


开封市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参保群众在医药机构就医报销工作的通知》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11月13日,为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尽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服务,方便参保群众实现即时报销,开封市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参保群众在医药机构就医报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分别成立由院长、药店经理任组长的新医保平台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开通就医购药即时医保结算服务,并向参保群众提供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两种方式的医保结算环境,做好参保群众在医药机构的就医报销工作。

《通知》要求,要认真做好医保结算服务。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新医保平台操作方法;积极主动为广大参保群众办理医保结算手续;在结算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处理解决;持续做好政策解释和后续报补工作。

《通知》指出,要加强督导指导。市、县(区)两级医保局已分别成立“两定机构”新医保平台工作专班,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服务进行督导,并将定点医药机构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分析,及时发布指导意见,帮助定点医药机构解决参保群众报销结算中遇到的困难。

对于拒不执行医保政策、不按要求提供医保服务、推诿参保患者不予报销、消极对待医保工作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封市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同时将参保患者满意度和投诉等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考核。对于严重损害参保群众医保权益拒不改正的, 将依据定点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据悉,11月1日8时,***医保信息平台在开封市顺利测试运行。目前新平台运行基本平稳,开封市医保“购药、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慢(特)病、住院、生育”等结算业务均已开通。

截***11月11日20时,全市已有91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结算服务,累计出院报销2141人次,门诊就诊报销15127人次,药店购药结算7.5 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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