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17年度全民医保下月开始缴费

admin 802 2022-12-08


郑州2017年度全民医保下月开始缴费

7月1日起,郑州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启动征缴。与以往不同,参保居民本次缴费除了正常缴纳2017年度医保缴费之外,还需要补缴2016年度居民医保费调整后的缴费差额。这是从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获得的信息。

7月~12月为缴费期

政策规定,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集中缴纳时间为:2016年7月1日***12月30日。省会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应及时缴纳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逾期未能足额缴费者,将影响参保人员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经郑州市政府批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郑州市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其中,18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由180元提高到20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由30元提高到120元,低保人员(含一、二级重度残疾)个人缴费由财政承担,个人不缴费。

居民缴费时限以下一年度1月1日当天是否满18周岁为准。即:2017年1月1日前满18周岁,按照18周岁以上人员缴费,2017年1月1日后满18周岁的,按照18周岁以下人员缴费。

多种缴费方式可选择

全市居民医保缴费地点为市内任一中国银行营业网点。集中缴费期间,已参保居民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缴费即可。缴费方式可有多种形式,其中包括:现金缴费、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缴费、自助银行缴费。缴费后一定要留存好凭证,选择自助方式缴费的参保居民,缴费后要主动向银行网点索要纸制票据。

新生儿参保随时办理

具有郑州市居民户口人员,未参加过郑州市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均可凭户口本在户口所在社区办理新参保手续。其中,新生儿(参保时未满一周岁)的人员,可随时办理,并随时缴纳当年和下年度费用。需要报销医保费用的新生儿,在领取社保卡后,凭相关材料,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医保待遇处报销。

补缴差额这样计算

与以往不同,去年7月郑州市启动医保缴费之后,2016年度医保缴费标准调高。由于缴费已经启动,为方便市民,去年参保人员暂时按照原缴费标准办理了缴费手续。2017年度缴费启动后,居民参保并按照原标准缴纳2016年度医保费用人员,需要在今年缴费时,一并补缴差额。

具体补缴标准为:18周岁及以上人员,2017年正常费用为200元,新老标准差额20元,合计应缴220元;18周岁以下人员,2017年费用为120元,新老标准差额90元,合计应缴210元;2016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满18周岁人员,新标准200元,补缴差额90元,合计应缴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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